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及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

各学院:
    新学期伊始,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将陆续开展确认和放款,为及时准确做好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核对、确认工作,确保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放款,现将做好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及信息采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贷款银行的确认要求
    (一)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省内生源)
    1、办理对象:新生及尚未确认的老生
    2、贷款类型:首贷、续贷
    3、确认材料: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高校确认告知书》,可在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贷款系统下载打印,请在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院和学号信息。
    (二)国家开发银行(省外、省内生源)
    1、办理对象:新生及尚未确认的老生
    2、贷款类型:首贷、续贷
    3、确认材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请在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院和学号信息,并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交给学校,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
    (三)中国农业银行(华安保险)(省内生源)
    1、办理对象:尚未确认的老生
    2、贷款类型:续贷
    3、确认材料:提交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确认书》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可在华安保险学贷网站下载打印,请在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院和学号信息。
    (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省内生源)
    1、办理对象:新生
    2、贷款类型:首贷
    3、确认材料:提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证明》,请在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院和学号信息。
    (五)省外其他银行
    省外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如有需要学校确认的,请辅导员先进行初审,让学生填好个人信息,经学院审核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
    二、确认材料提交时间
    以上确认材料,请各学院按银行类型将材料进行分类归集(每家银行确认材料分开夹放),并以年级或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9月18日(周一)之前,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生的由各学院辅导员收齐后于9月21日前上交)
    三、信息采集的有关要求
    为确保助学贷款核实、发放的准确性,请各学院组织学生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对本院所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及审核,便于今后的贷款核对发放。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其他问题
    (一)持有非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贷款学生如持有“电汇凭证”、“业务凭证”、“来账凭证”等材料的,请学生妥善保管,该凭证是贷款资金往来证明材料,主要是贷款到学校账户后,到财务处确认使用,无需上交。
    (二)放款的时间
    因各家银行的放款时间不一致,同学需根据申请贷款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放款时间,具体以贷款银行时间为准,学生本人可登陆个人贷款系统查询申贷进度。
    (三)学校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工程学院  
    账号:1402028109600017743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晋安支行
    联系方式:0591-22863312
    联系人:张老师

    (四)如有贷款学生退、休学等情况,请辅导员务必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操作指南.docx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