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院榜样·励志苍霞”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各学院:


近年来我校育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学生典型,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和宣传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决定开展“工院榜样·励志苍霞”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和宣传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典型、借鉴成长成才经验,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营造勤学、励志、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主题


“工院榜样·励志苍霞”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015年10月


四、主要内容


1、开展2014年度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展播活动。组织我校2014年度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通过我校苍霞易班工作平台、“勤工之家”QQ空间、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


2、编印介绍我校2014年度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通过苍霞易班网络平台展示2014年度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组织同学通过线上投票的方式,支持自己喜爱的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对于得票数高、在学生群众中反响不错的先进事迹材料进行整理、汇编成册。


3、开展“苍霞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每个学院推荐1—3名“苍霞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苍霞励志先锋”人物10名,特别突出的学生推荐其参加“福建励志先锋”人物评选。


4、举办优秀大学生群体先进事迹巡讲报告会。选取部分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苍霞励志先锋”人物参加优秀大学生群体先进事迹巡讲团,赴各学院巡讲。


5、举行“工院榜样·励志苍霞”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总结颁奖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工院榜样·励志苍霞”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是我校引领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入的抓好“宿舍、课堂和网络”三项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在统筹考虑各项工作的同时,将本次活动作为宣传、总结、提炼本单位育人工作特色的重要平台,切实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2.严格程序,突出内涵


各学院要注重挖掘本单位各类立志成才的学生典型,凝炼励志先进事迹,在“苍霞励志先锋”人物评选、国家级奖学金先进事迹网上投票环节,要严格推荐程序和标准,确保质量,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突出活动内涵,把推荐评选典型与学习宣传典型结合起来,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激励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3.注重宣传,务求实效


各学院应注重活动过程的宣传,特别是在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展播、线上投票,“苍霞励志先锋”人物推荐、评选,优秀大学生群体巡讲报告等环节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达到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活动目的。


六、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联系人:康志贤     联系电话:22863312


邮箱:zizhu@fjut.edu.cn






附件:苍霞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方案.doc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