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各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闽工院学工〔2020〕13号),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评选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并5月10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申请。评选需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5月26日之前将申请表、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学院推荐人选公示名单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学院推荐人选公示名单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izhu@fjut.edu.cn。

、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优秀毕业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条件、程序等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评选条例和程序,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2.要在学生自我小结、评议小组评议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将初评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3.各学院应将评选通知告知每一位毕业生,避免符合参评条件的毕业生因信息不畅错过评选。

4.为了更好的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彰显我校人才培养成果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各学院应组织优秀毕业生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按不少于获奖总人数的10%遴选提交学校。事迹材料按考研心得,求职之路,大学感悟,公务员(包含选调、选聘、事业单位)应试技巧等几个方向撰写,每个方向不得少于1篇。

5.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若存在《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六条款项之一的情形,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xls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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