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闽工院委〔2022〕42号)和《关于发挥“1+X”监督机制做好2022年下半年“X”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闽工院委办〔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校学生工作专项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各二级学院。2022年度已接受学校党委巡察的学院不纳入此次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1.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2.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开展情况;
3.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
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5.本科学生“三金”经费使用情况;
6.学生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7.学生档案标准化建设情况。
具体检查要点见附件。
三、检查组织
校学生工作部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校学生工作检查组由学工部有关人员组成。
四、检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12月8日~12月15日)。各学院应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报告需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审定、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纸质档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izhu@fjut.edu.cn。
(二)实地抽查(12月23日前完成)。在学院自查基础上,校学生工作检查组实地抽查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情况反馈。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对本次检查有关情况进行反馈。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将学生工作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
2.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填报好相关数据、资料,以便实地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3.检查组在实地抽查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师生,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附件:2022年下半年“1+X”督查学生工作专项检查要点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