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各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22届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按照《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1版学生手册)中相关条例进行。

二、评选时间

符合条件学生应于512日前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申请。各学院应于520日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学院初评工作,并进行院内公示。请各学院务必控制好时间节点,及时通知学生和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完成相关操作,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及时有效完成。未及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和未及时审批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优秀毕业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条件、程序等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评选条例和程序,做好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2.要在学生自我小结、评议小组评议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将初评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3.各学院应将评选通知告知每一位毕业生,尤其没有返校的同学,避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因信息不畅错过评选。

3.为了更好的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彰显我校人才培养成果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各学院应组织优秀毕业生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按不少于获奖总人数的10%遴选提交学校。事迹材料按考研心得,求职之路,大学感悟,公务员(包含选调、选聘、事业单位)应试技巧等几个方向撰写,每个方向不得少于一篇。

4.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若发现在其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四、表彰办法

1.学校对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个人授予“福建工程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每生800元奖励。

2.对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学校、学院可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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