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助力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打造的“同心·光彩助学”活动,拟在我校择优择困选取10名学生,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资助。现将“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福建省内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读非2022届毕业班本科生;
3.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老区苏区、少数民族、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先;2021-2022学年已接受企业或其它社会机构捐助的学生,以及此前已受过该项活动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在此次资助行列。
二、工作流程
1.各学院严格按照申请资格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推荐一名学生作为推荐人选;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协同统战部核实推荐人选情况,根据贫困优先、学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差额推荐人选10人;
3.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同意后,报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确定最后受助人选。
三、被推荐学生及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1.同心·光彩助学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贴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式两份)。
2.同心·光彩助学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zizhu@fjut.edu.cn,标题统一为“**学院同心·光彩助学推荐人选”)。
3.推荐拟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四份(在有效期内,复印清晰,原件等比例复印,在每张空白处写上学生本人手机号码)。
4.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兴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一份(确认可正常收款,复印清晰,在空白处标注户名、卡号、开户行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应如实认真填写申请材料,严格根据材料格式规范要求粘贴好一寸免冠证件照,家庭经济情况介绍不少于150字。
2.学院应综合考量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助资金的受助情况,合理推荐。
3.值此暑期期间,工作开展存在诸多不便,请相关学院克服困难,及时开展此项工作。相关材料请务必于2022年8月2日前提交学生资助中心,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推荐,不再催收。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中心吴老师,联系电话13459103234。
附件:1、同心·光彩助学申请表
2、同心·光彩助学推荐人选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福建工程学院统战部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