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用工单位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附件1),经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17日(星期五)前报学工部资助中心审批;
二、资助中心将岗位申请汇总后提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确定岗位数。根据岗位确认情况,各用工单位要做好研究生的招聘筛选工作;
三、各用工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助管工作管理,安排研究生担任部门及学院助理工作,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高危等不适合学生从事的工作,注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各用工单位应做好研究生助理的考核工作,按要求每学期末提交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鉴定表(附件2)。
附件.zip:1、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
2、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鉴定表
研究生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