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助管”上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1

各学院、各用工单位:

为了规范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现将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助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报校内“助管”岗位的相关要求

1.“助管”岗位主要面向一、二年级研究生。

2.“助管”工作遵循: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

3.参加“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生活俭朴,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被聘用研究生只能在一个“助管”岗位工作。

二、研究生“助管”津贴的考核及发放

1.“助管”工作时间一般为周12学时,岗位津贴为每生每月500元。

2.研究生“助管”津贴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4个月,每学期末各设岗单位根据研究生的考核情况,造册申报,研究生处汇总审定后交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报计财处审批,并直接划拨到研究生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三、其他事项

研究生开展“助管”工作,原则上应限于假期和课余时间,不得以参加“助管”工作为由缺勤,或者影响正常的教学、研究活动。研究生因参加“助管”工作而影响学习的,用工单位、学院、学工处有权调整或停止其“助管”工作。

 

 

附件:1.2019-2020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信息表

2.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申请表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