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薪火工程”助学金推荐人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各学院:

经与资助方沟通,薪火服务中心2019-2020学年继续在我校设立“薪火工程”资助项目,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名称 :

福建工程学院“薪火工程”助学金。

二、资助人数、金额及方式:

全校资助2019级新生约20人,每生每年资助人民币5000元整,逐年发放直至毕业(至多四年)。

三、资助对象:

我校2019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四、申请学生条件要求: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品学兼优,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情况;

3.生活节俭,无不良消费习惯。

五、关于终止资助:

受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受助学年不及格科目超过两科或义工时长未满75小时者;

2.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3.受助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4.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六、申请审批程序:

1.推荐名额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上限详见附件一。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薪火工程”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申请学生声明(附件3);

    3.学院对申请学生予以审核,填报“薪火工程”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核实学院报送的推荐学生情况;

    4.薪火服务中心派员来校了解学生困难情况,确立拟受助人选;

5.对拟受助学生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最终受助人选。

七、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应如实认真填写相关申请材料,严格根据材料格式规范备好材料;当前如有接受其它社会资助的,必须在声明表中如实告知,若有隐瞒,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2.各学院应结合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条件,并指导规范填写申请材料。

3.各学院应于1122(星期五)17:00将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3(一式两份)、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学生资助中心,附件5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izhu@fjut.edu.cn,标题命名统一为“**学院‘薪火工程’推荐材料”。逾期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催收。

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及时开展该项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老师,电话:22863312

 

附件:(详QQ作群)

      12019/2020学年“薪火工程”助学金推荐名额上限分配表

2、“薪火工程”助学金申请表(正反双面打印)

3、申请学生声明

4、薪火工程简介及对受助同学要求

5、“薪火工程”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