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尤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值此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此项工作尤为重要,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到自愿参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为抓实抓细我校大学生医保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利益,现对2020年度未参保学生进行摸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学院应结合关于做好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校学工【2019】79号)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将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再次告知每一位未参保学生,多途径传达信息,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医保参保的重要性。
2、对放弃参加福州市2020年度医保的学生,学院应向学生说明弃保后不能享有的福州市医保待遇,征求家长意见,学生自愿做出“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弃保声明”。
3、学院应建立弃保学生台账信息,明确学生通过学校以外其他地方参加医保的参保地及放弃福州市医保原因,并统计人数填报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情况统计表(附件一)。
4、有意继续参加福州市2020年度医保的学生,学院应将逾期补缴规定(详见附件二第3点)告知学生本人,统计学生信息填报福州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附件三)。学生需备好户口本(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和学生证(盖章页、注册页)电子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可识别,所有扫描件粘贴至同一份Word文档中,以姓名命名文件,交由所在学院汇总后,随附件三发送资助中心邮箱);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学生,可自行通过福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办理。
5、学院应于
6、更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州医疗保障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968906、12333。
7、应用技术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可参照本通知,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决定。
大学生医保工作校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郭老师13255970603。
附件:(详见QQ工作群)
1、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情况统计表
2、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3、福州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