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诚信意识,避免学生恶意欠费,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欠费催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催缴对象
2019/2020学年未经批准缓交,目前尚未缴清各类合规费用(学费、住宿费等)的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学院应严格组织,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向学生说明欠费弊端,线上缴费方式(网页版或手机端,详见附件一),帮助欠费学生尽快缴清欠费。对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受本次疫情影响家庭突发困难的学生,学院应动用各种资助手段切实帮助学生。
2、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足额缴清欠费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对确属困难同意缓交的学生应建立学生欠费台账,详尽记录每一位学生欠费情况、解决办法、学生计划缴费时间等详实信息,做到实时跟踪,动态管理。
3、学院应严格执行学生手册及福建工程学院学费缴交管理办法(试行)(闽工院学工【2019】4号)相关规定,对恶意欠费的学生采取不予注册、考试成绩不予登记等措施,敦促学生诚信做人,及时足额缴费。
4、学生毕业离校时仍未缴清欠费的,暂缓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在结清应缴费用前,毕业证和学位证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保管。毕业证和学位证待学生缴清欠费后予以发放。
5、截止本学期开学后(以学校通知为准)的第二个星期五,对未经学院批准缓交,尚未缴清各类合规费用的恶意欠费学生,各学院汇总填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恶意欠费不予注册学生名单(附件3)。
6、开学后第三个星期一前,各学院应将以下材料提交学生资助中心:1、学院落实在校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恶意欠费不予注册学生名单(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发邮箱:zizhu@fjut.edu.cn,标题统一为:**学院恶意欠费不予注册学生名单)。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老师,联系电话:22863312。
附件:(详见QQ工作群)
1、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缴费指南
2、学院落实在校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情况报告
3、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恶意欠费不予注册学生名单
4、学生欠费明细(截至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