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在校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7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诚信意识,避免学生恶意欠费,现将学生欠费催缴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催缴对象

本学期未经批准缓交,目前尚未缴清各类合规费用(学费、住宿费等)的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组织,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向学生说明欠费弊端,帮助欠费学生尽快缴清欠费。对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动用各类资助渠道帮助学生。

2二级学院应向每一位欠费学生出具《学生情况告知书》(附件一),向学生及其家长详实告知欠费情况

3、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对恶意欠费的学生采取不予注册、考试成绩不予登记等措施,敦促学生诚信做人,及时足额缴费。

4、学生毕业离校时仍未缴清费的,暂缓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在结清应缴费用前,毕业证和学位证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保管毕业证和学位证待学生缴清欠费后予以发放

5、二级学院应建立学生欠费台账,记录每一位学生欠费情况、解决办法等详实信息,做到实时跟踪,动态管理。

6、各学院应于2020228(星期五)前,将学院落实在校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2863312


附件:(详QQ工作群)

      1、学生欠费情况告知书

      2、学院落实在校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情况报告

      3、学生欠费明细

      4、福建工程学院学费缴交管理办法(试行)(闽工院学工【20194号)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