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43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榕医管文〔2017〕5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参保费用
1.参保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参保费用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29号)精神,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实行先缴后退。
(1)2017级新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保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或240元(保期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可自行选择参保区间;
(2)其他年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保期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家住福州市(含六区七县及平潭)新生如已在家参加2017或2018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需在校重复参保;家住福州市(含六区七县及平潭)学生如为当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卫计部门、残联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并已参加2017或2018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需在校重复参保,具体对象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卫计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农村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及农村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残联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重度残疾人。
二、参保登记与缴费方式
1.参保登记
本年度参保工作通过易班网平台进行,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苍霞易班网页:http://yiban.fjut.edu.cn/,主要流程为登录苍霞易班——易服务——医保服务——学生提交医保申请——在线缴费。(帐号为学工系统账号)
(2)易班手机APP:主要流程为登录易班网——校本化——生活——医保服务——学生提交医保申请——在线缴费。(账号为易班网账号)
2.缴费方式
为保证资金安全,本年度参保费用通过支付宝在线支付的方式进行,同学务必提前注册好账号并绑定银行卡,确保缴费顺利。
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24时。对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学校统一参保缴费的同学,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在读证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但在60天的等待期过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全额自付。
三、医保报销与就医结算
1.医保报销
参保大学生可使用福州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刷卡报销或申报手工报销。
未持有福州市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大学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到海峡银行社会保障卡制发服务窗口或社区代办网点申领(领卡流程及地址详见:http://www.fjhxbank.com/front/index/5283/page.htm),首张社会保障卡免费发放。大学生毕业后如无需使用该卡可拨打咨询电话968906申请停用。
需要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的学生,请到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下载并填写《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经学院盖章确认,连同就医费用发票(需加盖就医医院公章)、费用清单(需加盖就医医院公章,意外伤害就诊还需提供病历复印件)等材料装档(报销档案袋至学生综合服务办事大厅领取),填写后投入大学生医疗保险受理箱(设在学生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市医保中心每周二派专人到学校收取报销凭证,并在限定时限内将报销金额汇入参保学生的银行账户(附短信通知)。此外,关于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见附件。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初步规定,2018年7月1日后取消到校收件服务,届时需自行到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窗口申报手工报销。
2.就医结算
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福、莆、宁、岚医保同城化的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
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经批准转外就医、电脑发生故障、年度结转停机等情况,可向医保中心申报手工报销结算医疗费,采取现金结算事后报销方式。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休学学生、复学学生、实习生、国际交流生等传达相关信息,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2.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只限于医保定点单位。所以,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告知和提醒广大学生,在就诊医院(诊所)的选择上要认真谨慎。
3.毕业班学生医保保期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故毕业班学生离校后至当年年底仍可以按照在校医保理赔程序申请医保理赔。
4.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等政策待福州市医保中心后续补充通知。
联系人:
校资助中心张老师,电话:22863312;
福州市医保中心,电话:88609641。
附件2: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范本供参考).xls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