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孤儿等困难学生群体的资助政策,现就我校该群体学生有关信息进行摸排,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持有低保证的学生;
(三)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现役军人等所有军人的子女;
(四)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五)孤儿。
二、摸排程序
(一)各学院应及时通过年级(班级)会议,将国家有关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学生的资助政策告知每一位学生(凡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按助学金最高档次给予资助);
(二)各学院根据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学生提供的相关印证材料(提交复印件、审核原件),统计形成《福建工程学院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学生信息表》(附件 1);
(三)9月27日下班前,各学院应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福建工程学院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学生信息表》及学生相关印证材料(按信息表顺序排列)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福建工程学院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学生信息表》电子档发资助中心邮箱(zizhu@fjut.edu.cn);
(四)各学院应进一步完善学院资助档案专柜,对于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学生都要建立信息档案。
(五)后续学院有新增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学生应及时更新数据与档案,并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校资助中心留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通过本次摸排,彻底摸清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贫困学生数量和情况,做到一个都不能少,违者追责。
(二)注意保密。在摸排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信息采集与上报必须由辅导员亲自完成,完成后交由学院资助工作联络员汇总,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委托辅导员助理、学生干部代为收取汇总,防止学生困难信息泄露。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建档立卡等政策兜底对象学生信息表.xls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