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蓬勃公司的发展——法学院成功开展“公司治理与公司负责人的行为规范”讲座

发布时间:2017-06-19


6月16日,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于大教西二模拟法庭举办了关于“公司治理与公司负责人的行为规范”的讲座,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梁开斌主持,特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周友苏教授主讲。

讲座伊始,周友苏教授“公司与公司治理基本”入手,为我们讲解了有关公司与公司治理的基本概念、基本要点。紧接着提到了 “公司治理”公司的治理结构组成主要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提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模式。有关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大小和义务承担各不相同。就义务而言,董事,监事,高管所承担的义务多少依次减少。讲座的最后,有两名同学就股份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周友苏教授都耐心地为他们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通过此次讲座的举办,使法学学子开阔眼界,更进一步的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同时,此次讲座的举办更是营造了法学院严谨学风,鼓励学子努力提升自我,不断进步

(文:林海霞  编:王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