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福建工程学院第十五届“5.25”心理健康月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校学工[2017]10号文的要求,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严格评审,现公布拟确定为立项项目的名单。
公示期为: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如有疑义,请致电学工处骆老师(22863313)。
根据《关于开展福建工程学院第十五届“5.25”心理健康月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校学工[2017]10号文的要求,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严格评审,现公布拟确定为立项项目的名单。
公示期为: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如有疑义,请致电学工处骆老师(2286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