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今年中秋节恰逢周末,放假时间为: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中秋节(星期天),共两天;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6日(星期二)的课。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让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学校对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学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节日期间,往往是学生安全问题易发、高发的敏感时期。为此,各学院应切实把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校稳定和学生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生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由于今年中秋节与2015级新生入学时间间隔较近,为缓解部分学生的思乡之情,帮助新生尽快融入大学生活,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内文体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积极开展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宣传 节前,各学院要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学院学生大会、年级大会、班会等方式,开展节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尤其要加强对新生的安全防范教育。针对网络安全,要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理性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针对安全防范,要加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女大学生外出的安全监督管理,引导她们不乱搭黑车、私车;注重广大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强调学生不得攀爬宿舍阳台、栏杆等,切实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并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到福州市区以外的区域进行游玩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至福州市区以外的区域游玩而出现安全事故者,将追究责任并做出严肃处理。 三、扎实做好深入宿舍走访和安全隐患排查 节日期间,各学院相关领导要组织辅导员、班导师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学院学生所在宿舍楼栋进行走访,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节日期间的生活安排和去向,做好安全教育。要加强网络安全巡查,关注网络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对“家庭经济困难、有心理危机倾向、有情感问题、违纪受处分”等特殊学生群体,要给予耐心、细心、诚心的指导和帮助,采取措施尽力排解他们的困难,及时处理学生较为关心和关注的各种问题;对新生要予以特别的关心,通过谈心、座谈等形式帮助新生尽快适应新环境。同时开展宿舍安全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苗头要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及时进行集中清理。 四、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和学生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好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强化管理,消除隐患。要落实好学院领导带班和学工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果断处置,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学院领导、校维稳办、学工处和保卫处等部门报告,学院值班安排表于9月28日前发送至学工处邮箱。同时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去向、返校情况等各类信息统计报备工作,要求辅导员及时登录学生信息系统分别报送假期学生去向(9月30日16:00前)、返校(10月7日22:00、10月8日8:00前)情况,未及时返校学生请务必注明原因及预计返校时间,确保信息畅通。 五、严格督导国庆节后第一课 国庆假期,时间较长,学生经过休息和调整,容易产生思想松懈,出现“假期综合征”,尤其是大一新生适应性较差,思想上容易出现松懈,辅导员应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院须于10月8日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要求全体学工系统人员到岗到位,组织学生干部在宿舍、班级进行学风督导,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进行督导,学工部也将安排人员进行抽查,确保节后开学“第一课”正常有序。另外学校将于10月8日开始实行晚熄灯制度,断电时间为23:30,周五、周六实行自觉熄灯,请各学院做好广大学生的宣传和告知。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