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十佳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7

各院(系):

    福建工程学院成立十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特别是在企业友人的大力支持下,历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就业率连续多年名列全省高校前列。为感谢企业界的大力支持,激励广大企业继续关心和支持我校就业工作,学校决定在成立10周年暨办学116周年校庆之际,开展“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十佳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2.承办单位: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3.评选小组

    组长:李永苍

    副组长:何仕

    成员:陈光耀、王昆仑、林文、赵健、陈盛璋、甘大勤、高弘、柯益群、李毅超、林晓洁、阮文玲、王雄杰、王凤民、王桂琴、王雪霞、魏容、张向荣

    评选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评选范围

    福建工程学院成立十年来,对我校就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三、评选条件

    本次活动将评出10家支持我校就业工作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者可纳入评选范围:

    1.10年来累计接收我校毕业生数不低于100人;

    2.最近3年来,每年接收的毕业生不低于30名;

    3.至少连续5年到校开展招聘活动,累计用人数不低于50人;

    4.我校毕业生在企业内得到较好的培养和重用,至少有一人是现任的副总裁、副董事长或总经理等级别以上的领导;

    5.积极参与我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产学研合作,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已接收我校毕业生实习、就业;

    6.对我校就业工作作出特殊贡献,并得到学校评选工作小组认可。

    四、评选方式与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各院(系)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推荐,学校审核评选的方式。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参评条件,认真遴选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填写《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的十佳企业推荐表》(见附件),撰写企业事迹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汇总至“评选小组”。“评选小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认真比较、研究,最终评选产生“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十佳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评选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7日-5月7日):遴选与推荐阶段

    由各院(系)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照评选条件遴选至少2家企业,填写推荐材料(包含《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的十佳企业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事迹简介、照片1张)报评选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yb@fjut.edu.cn,截止时间为5月7日(含当天),逾期未提交推荐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评选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进行集中筛选,确定20家候选单位提交评选小组,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外公布。

    第二阶段(5月8日-5月22日):综合评审阶段

    评选小组成员根据具体条件对候选企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出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的十佳企业,并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5月23日—9月):表彰阶段

    在校报、校广播电台、校内各类宣传栏等载体公布评选结果,邀请企业代表人参加福建工程学院成立10周年暨办学116周年,同时,举办表彰活动,授予“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的十佳企业”牌匾,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

    联系人:郑广贵、张伟珍

    联系电话:22863316、22863317(兼传真)

    电子邮箱:jyb@fjut.edu.cn

    附件: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十佳企业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4月17日


附件:


    支持福建工程学院就业工作十佳企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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