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2

各院系:

根据国家助学金财政拨款的有关政策,为确保2012年春季国家助学金顺利发放到位,现将有关核对、发放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应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12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附件),认真核对本院系受助学生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交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同时提醒学生注意核对姓名、学号、金额等信息,并使用黑色签字笔签字(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签字表不得出现涂改、破损等情况)。学生银行卡无法正常转账的,应及时前往银行柜台办理,并将可转账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报计财处。

二、各院系应于5月7日(星期一)前将学生签字完整并加盖院系公章的发放表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修改后的发放表电子文档发邮件至资助中心zizhi@fjut.edu.cn。

三、根据财务要求,软件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海峡工学院应足额配套国家助学金后,单独请款发放。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2012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

(附件请于学工处工作群共享中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