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委[2011]学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3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课堂是大学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也是知识传播的重要场所。文明有序的课堂有利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也有利于融洽师生感情,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但从学校学风督导和教学督导的情况反馈,在学校的课堂中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有的学生迟到、早退甚至旷课;有的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听音乐、打瞌睡、不注意听讲。这些不文明的行为损害了广大工院学子的整体素质形象,也严重影响了教学的质量和学习的效果,为进一步强化课堂文明礼仪,促进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提升,现将加强课堂纪律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应按要求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准备好课堂用品,学生干部应值班做好擦净黑板,开启多媒体设备、整理讲台等工作。

二、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旷课,认真听讲。学生若因特殊原因迟到,应在门口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进入教室,迅速坐好,尽量减少对课堂秩序的干扰;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课堂的,须举手报告经老师允许方能离开;学生在上课时应将手机等通信设备置于关闭或静音状态,不瞌睡,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上课致敬问候。上课铃响后,学生班长主动喊“起立”(若为合班,可由辅导员指定一名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后向老师致敬叫“老师好”。

四、自觉维护教室的卫生清洁,不在教室内吸烟、吃食品、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不在课桌及墙壁乱涂乱画,不私自拆卸、损坏或取走教室内的任何设备,最后一名学生离开教室要注意关闭风扇、灯源、多媒体设备等教学设施。

各系(院)应根据通知要求,积极部署,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可通过系(院)主页、宣传专栏、年级会、主题班会活动、倡议书等形式将课堂纪律相关要求教育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并加强巡查力度,强化课堂纪律,共同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



                                                   学生工作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