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用工单位:
为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经研究决定于9月19日(星期一)12:30—13:30,在北校区文化广场(食堂门口)召开勤工助学招聘会,请各用工部门准时到场参加,各系(院)应通知学生持上岗证参加招聘会。
2、各用工单位提交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经勤工助学中心审核,报请学工处讨论决定,分配给各用工单位的学生勤工岗位情况详见福建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岗位分配表(各系(院)勤工总人数计算公式:各系(院)岗位数=各系(院)在校生数/学校在校生总数*总岗位数)。
3、各系(院)应严格根据岗位分配表中“机关岗位数”派遣学生上岗,不得随意增加机关岗位学生数,并于9月22日(星期四)前将已上岗学生信息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上岗明细表,报勤工助学中心进行未上岗部分学生的岗位落实安排工作。
4、各用工单位应严格根据学工处审批的勤工岗位数接收勤工学生,填写《学生勤工助学接收单》,第三联交由勤工学生带回所在系登记,并配合勤工助学中心开展工作。
5、勤工学生应持上岗证参加勤工助学招聘会,并向用人单位索要《学生勤工助学接收单》第三联,交回系(院)勤工助学指导小组办理上岗确认手续。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岗位分配表
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