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一)“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1、持有低保证、特困证明、孤儿证明、本人残疾证以及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
2、因干旱、地震、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二)“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乡、镇、街道(或上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各院系安排专人预约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谈话,核实学生的贫困程度和诚信程度,指导新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新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由学生辅导员和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
3、各院系要收齐学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对申请学生名单和金额等进行统计,填写《福建工程学院新生学费缓交汇总表》(附件2),分别于9月15日和16日下午3:00集中交绿色通道审批。
4、待绿色通道审批后,申请学生持学费缓交申请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三)“绿色通道”工作要求
1、为了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各院系要按照绿色通道相关工作办理流程和要求,明确“绿色通道”工作负责人。在办理“绿色通道”过程中,迎新工作人员要清楚绿色通道相关工作的办理要求和程序,指导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耐心向学生介绍我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灾因贫而失学辍学;
2、各院系要及时了解、重点掌握,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确保学生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根据2012级新生信息进行摸底,了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情况,尤其关注孤儿、父母残疾、地方低保户、灾区学生、烈士子女及单亲子女学生。
3、对于没有及时到校报到的新生,院系应主动与学生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如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向其详细介绍我校的资助政策。在保证新生按时报到入学的同时,各院系要妥善解决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生活中的临时困难。
4、学生工作处在南北校区分别设立“绿色通道”,南区设E2教学楼一层走廊,北区设室内篮球场;
5、各院系绿色通道负责人于9月13日上午9点,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议室,参加2012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培训,不得请假。
6、软件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海峡工学院根据本学院规定参照执行。
二、扎实做好其它资助工作
1、积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年我国大部分省市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院系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认真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的核对和确认工作(开户行等相关信息为学校账户——户名:福建工程学院;账号:1402 0281 0960 0017 743;开户行:工行福州晋安支行),需院系盖章的材料,院系应加盖公章。学生生源地贷款需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回执(确认)手续的,各院系应指导学生携相关材料到绿色通道现场办理,以保证生源地信用贷款及时划转到校。2012级新生报到后,各院系应继续加强诚信教育和贷后跟踪管理,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贷款求学意识和按期还款意识,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2、新生入学当天,学校赠与每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2级新生爱心大礼包一份(各院系礼包份数详见附件3),各院系应在认定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填写爱心大礼包领取单,并将第二联交由学生本人,学生凭爱心大礼包领取单第二联于报到当天下午3:30到北区绿色通道领取爱心礼包。各院系在新生入学后,为获赠爱心大礼包的特困新生安排一个勤工岗位,满足特困新生的勤工助学需求,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引导学生自力更生,奋发图强。
3、抓紧开展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抓紧开展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为新学年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新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2、福建工程学院新生学费缓交汇总表
3、各院系2012级特困新生爱心礼包份额分配表
4、“绿色通道”相关工作流程
(附件请各院系于学工信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