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用工单位:
为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用工单位提交的2012-2013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经勤工助学中心审核,报学工处集体研究决定,本学年各用工单位学生勤工岗位设立情况详见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岗位设立表(附件一)。
2、各用工单位应严格根据学工处审批设立的勤工岗位数接收勤工学生,检查学生勤工上岗证,并填写《学生勤工助学接收单》,将第三联交由勤工学生带回所在院系办理上岗确认手续;不得接收无上岗证学生勤工,否则学生勤工津贴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
3、各院系应尽快确认2012-2013学年勤工助学人选,给学生发放上岗证,确保一证一人;严格根据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院系勤工助学岗位分配表(附件二)的“机关岗位数”派遣学生上岗,不得随意增加机关岗位学生数,于9月26日前将上岗学生信息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上岗明细表,并报勤工助学中心对未上岗的学生进行岗位岗位落实。
4、勤工助学中心将于9月24日12:30—13:30,在北校区文化广场召开2012-2013学年勤工助学招聘会,请各用工部门及参加2012-2013学年勤工助学的同学准时到场参加。
5、勤工学生应持2012-2013学年勤工助学上岗证参加招聘会,上岗后需向用人单位索取《学生勤工助学接收单》第三联,交回所在院系勤工助学指导小组办理上岗确认手续。
附件:1、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岗位设立表
2、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院系勤工助学岗位分配表(附件请于学生工作系统中下载)
勤工助学中心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