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经厦门市慈善总会、福建省慈善总会,向我校捐助善款2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位受助学生2000元人民币的资助,共资助100名学生。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在校就读的大二(不含专升本)、大三(不含专升本)、大四(仅限建筑系五年制)的学生;
2、申请人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2012-2013学年困难生库中;
3、2011-2012学年必修课没有考试不及格科目;
4、没有违纪处分记录。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慈善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
2、各院系根据申请资格条件,对申请学生予以审核,根据厦航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一)等额推荐申请者,最多推荐学生数不得超过“上限名额”,并根据所推荐学生情况按优先顺序做好厦航慈善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三);
3、学校对拟受助的100名学生予以公示;
4、拟受助人经公示无异议,报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审定后,确立为厦航慈善助学金受助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应如实认真填写相关申请材料,严格根据材料格式规范备好材料;
2、各院系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认真审核申请学生的条件,并指导规范填写申请材料,拟受助学生如有接受其他资助的,须在附件三“其他受助情况”栏中如实填写,若有隐瞒,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四、材料申报及说明
各院系应于10月25日12:00前提交附件二、附件三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附件三还需发电子版至zizhu@fjut.edu.cn邮箱,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工处将根据各院系的推荐情况,优先满足其“推荐名额”学生数的推荐。个别院系如有放弃,其相应名额,学工处将根据院系推荐学生情况择困择优分配给相关已提交材料院系。
请各院系抓紧时间及时开展该项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老师、邵老师,电话:22863312。
附件:1、厦航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3、厦航慈善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请于学生工作信息系统中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