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2-2013学年福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新参保53.3元每生,参保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次年底;续保40元每生每年,参保时间为次年全年。2012年已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本次参保无需重复缴纳2012年9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保费13.3元。
二、缴费方式: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多年保费(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一次性缴清。各院系应指定一人汇总全院系参保学生保费,待学生参保数据与福州市医保中心核对无误后,医保中心将派员携带移动poss机到我校办理缴费业务。
三、参保信息:各院系应认真做好参保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参保学生信息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福州市医保参保学生信息册(附件一)格式录入汇总,应避免因信息录入错误导致学生无法参保。
四、发卡问题:福州市医保中心鉴于社会保障卡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暂时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今后拟不再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改为制作发放大学生医疗保险卡,该卡作为大学生参保及就医凭证。同时,针对部分未领取社会保障卡、住院或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较高学生难以负担的情况,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福州市医保中心可为其办理临时卡用于即时刷卡结算。
五、就医结算:(1)普通门诊(含意外伤害)。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全部采取现金结算事后报销方式。(2)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可继续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并即时结算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持大学生医疗保险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相关医疗费用采取现金结算事后报销方式解决。
六、报销办法:参保大学生以现金方式结算医疗费用后,填写《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件七)并加盖院系公章,连同就医收费票据、费用清单一并装档(报销档案袋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后投入大学生医疗保险受理箱(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于每周一派专人至学校收取报销凭证,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汇入参保学生的银行账户(附短信通知)。
七、培训答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邀请福州市医保管理中心专家来校,对我校辅导员进行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工作业务予以培训,同时解答医保工作相关疑问,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八、业务咨询:大学生医保政策及报销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福州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九)。学生参保环节相关问题,请咨询李友军,联系电话:180 6048 9854或22863312。
九、材料提交:1、福建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福州市医保参保学生信息册(附件一),A3纸打印,加盖院系公章,一式两份;2、福建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福州市医保参保学生统计表(附件三),A4纸打印,加盖院系公章,一式一份。以上材料应于11月23日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应电子版发邮件至资助中心邮箱(zizhu@fjut.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XXX院系12-13学年福州医保参保学生名单”。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福州市医保参保学生信息册
2、福建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福州市医保参保学生信息册录入格式说明
3、福建工程学院2012-2013学年福州市医保参保学生统计表
4、在榕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简介(2012-2013学年度)
5、关于提高我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榕人社保〔2012〕147号)
6、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7、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8、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范本供参考)
9、福州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请于学生工作信息系统中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