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2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行建行城东支行商定,本次银行仅受理2012级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二、各院系应根据前期国贷摸底情况,再次确认贷款学生,并将最终贷款申请学生名单填写2012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册(附件一)。
三、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3),2、面谈记录(附件4),3、贷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4、两个见证辅导员的身份证件及工作证复印件,5、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建设银行)(附件5),6、督促还款承诺书(附件6),7、贷款学生父母亲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8、录取通知书复印件,9、学生建行储蓄卡复印件,10、借款合同(附件7),11、中国建设银行支付凭证(此份材料银行提供)。
其中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份材料的准备:
① 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附件1):需盖手印的,手印应盖于签名之上;需盖公章的地方,严格按照表格提示加盖相关公章,“当地教育局或民政局意见”栏应为县(区)级教育局或民政部门盖章。
② 督促还款承诺书(附件2):借款学生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父母(或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由借款学生的监护人承诺并签字。其他情况仅需借款学生父母信息并签字。
③ 借款学生家长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家长无身份证,则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要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亲单页的复印件。
四、各院系应根据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模板(稍后另发)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并对学生准备的材料做好正确性、完善性检查,与模板不一致的材料应及时整改。申请学生务必于11月30日前备好全部申请材料。
各院系应抓紧时间通知并详细指导学生做好2012年国贷申请材料准备工作,确保准备材料的完整、正确。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林云春、郑帅,咨询电话:15359540800、22863312。
附件:1、2012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册
2、2012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统计表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面谈记录
5、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建设银行)
6、督促还款承诺书
7、借款合同(附件请于学生工作信息系统中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