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6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审核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助〔2012〕1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退役一年(含一年)以上;

2、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且目前为在校就读学生。

二、资助标准、期限

1、学生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在规定学制总年限内逐年申请。

2、本次申请学费资助年限为2012年秋季至2013年春季学年;补报2011年秋季至2012年春季学年。

3、学费资助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超出6000元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

1、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张;

2、退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1、辅导员需核实学生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署明“与原件一致”。

2、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填写应注意以下内容:

(1)表中“服役期间”一栏应填写具体起始年月;

(2)表中“服役部队、服役期间、退役证明编号”栏目信息,要与退役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一致;

(3)统一使用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4)表中内容不能随意涂改。

五、材料报送

本通知附件1、2及学生退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纸质材料,各院系应于11月21日前汇总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2电子版发邮件至zizhu@fjut.edu.cn邮箱,名称为“院系名称+2012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相关材料”。

以院系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不接收学生、家长或其他代理人个人提交的材料。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加强政策宣传,使兵役学生知晓各项资助政策,鼓励学生踊跃参军,报效祖国。

2.各院系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正确理解政策要点,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信息汇总、身份核实等基础工作,确保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完整、真实,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有关申报工作。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郑帅,电话:22863312。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2、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初审名单表(附件请于学生工作信息系统中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