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最近陆续收到学生关于在校期间获奖证书遗失补办的申请,学工处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决定统一对2013届毕业生进行一次证书遗失补办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遗失补办证书仅限2013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获校级奖学金(含综合和单项奖学金)证书和校级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2、证书遗失补办工作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办理。学生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核实、汇总申请学生及证书信息,填写毕业生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汇总表(附件),加盖院系公章,于12月30日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2013届毕业生证书遗失补办仅此一次,今后将不再受理,各院系应将此通知告知所有2013届毕业生。已补办证书再次丢失的,学校将不予以二次补办,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务必爱惜证书,注意保存。
4、证书补办完毕,将另行通知相关院系到资助中心领回,由院系分发给学生。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邵老师,联系电话22863312。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