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有关事迹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6

各院系:

  按闽教助中心[2013]19号文件要求,为了展示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经研究决定继续编撰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事迹资料书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的意义

  材料汇编是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获得者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典型精神,借鉴成长成才经验的一种重要形式;各院系提供的材料是保证文集质量的关键和前提。要求各院系深刻理解领会目的意义,充分重视,按照本文要求,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二、明确范围数量

  1.报送范围: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2.报送数量: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全部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提交数量按本院系获得者数量的10%(尾数采用进一法,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

三、明确撰写原则

  各院系要在广泛宣传发动、人人参与的基础上,采取措施,遵循以下原则,做好指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

  1.真实感人。如实、客观,言之有物,用事实说话、以实事感人,避免空话、套话、废话,做到真实感人。

  2.引人入胜。在真实感人的前提基础上,精选自己做得最多、体会最深、成效最大、特色最为鲜明的典型实例,突出细节描写,文笔流畅生动,避免平铺直叙、泛泛而谈、千人一面,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可读性。

  3.发人深思。从众多的素材中,深度挖掘实质性、思想性的内容,高度概括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以期给读者有所启迪、可资借鉴。

四、明确报送要求

  1.内容格式。每份材料依次由个人简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表彰等情况,150字以内。)、正文、师长点评(150字以内)、证件照四个部分构成。正文统一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撰稿,事迹正文1500字左右。事迹正文的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院(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XXX事迹材料”。证件照除嵌套在上述文档中外,还需另存为独立文件,每张照片1024KB左右,JPG格式,并以该生在文档中的顺序号+学生姓名命名,将所有照片打包成一个RAR或ZIP压缩包。

    欢迎提供能够展示获奖学生才艺风采的作品,我们将视情况选用。

    2.报送方式。以word文档形式保存,以院系为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集中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箱:zizhu@fjut.edu.cn。注意加注邮件标题:XX院(系)国奖汇编材料。

3.报送日期。截稿日期:2013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剑华、邵翔,22863312。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