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风督导活动,全面提升我校学生的文明素养,培养文明习惯,推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本学期学风督导形式由固定督导改为流动性督导,现将学风督导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校园文明督导根据系(院)实际独立开展,各系(院)每天应安排1-2名辅导员带领学生干部深入本系(院)学生宿舍、上课班级进行流动督导,学工部每天将安排人员进行巡查。
二、各系(院)应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团员及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园公共场所、学生公寓、餐厅、教室等场所开展文明行为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党员、干部担任文明督导员,利用课余时间不定期在教室、宿舍、餐厅及其它校园公共场所,重点对举止文明、课堂文明、宿舍文明、用餐文明、网络文明等方面进行文明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不文明现象,切实履行督导责任。
三、学风督导具体工作要求:
1、本学期学风督导由各系(院)值班辅导员分别在上午7:30—8:30,下午13:50—14:10带领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宿舍、各校区教学楼前主干道入口处、教室,重点对学生迟到、带食品进教室、穿拖鞋上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劝导,并将有关信息记入《辅导员工作日志》其他工作类型栏目中,各系(院)每月对本系(院)的学风督导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本系(院)学风督导月报,于每月30日前将本系(院)《学风督导月报》报学工处教育管理科,《辅导员工作日志》学期末统一交综合科。
2、值班人员督导当天还应在其他时间段带领学生干部深入教室、宿舍、餐厅及其它校园公共场所,重点对学生上课情况、宿舍卫生、晚自修、晚点名情况进行文明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不文明现象。
3、学工部值班人员值班当天应对学生宿舍楼、教室进行抽查督导,对系(院)的督导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有关督导情况记录于每月30日前报教育管理科。
4、值班人员督导时须佩戴学风督导工作牌。
5、学工处、团委将对各系(院)文明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将督导信息在《学风督导月报》上予以通报,学风督导的落实情况将作为系(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6、各系(院)于9月4日前将本系(院)学风督导的安排表按附件的形式填写后发送学工处邮箱xgc@fjut.edu.cn。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1年9月3日
附件1: 系(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风督导值班安排表.xlsx
注:值班人员可根据系(院)实际进行安排,但每天至少要安排一名值班老师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