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4

各院系: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定条件及程序:

严格按照2013版《福建工程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三、评选时间:

各院系应于3月8日前在学生工作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3月15日前完成学生奖学金的院系初评,初评结果应进行院系内部公示(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各院系应将学生评议小组名单(word文本形式)加盖院系公章,于3月2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1、2012版《福建工程学院学生手册》中综合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率分别为1%、3%、6%、10%。2013版《福建工程学院学生手册》中综合奖学金各奖项比例有所调整,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比率分别占学生数的1%、3%、7%、12%。

2、请各院系把握时间节点,通知学生及时登录系统完成综合素质测评自评、奖学金申请等相关操作,保证综合素质测评和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按时完成。今年学工处将充分依托学生信息系统平台,形成能够反映院系工作完成质量、工作实效的统计报表,并以此作为国奖、国励志、学生工作经费划拨、省级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名额及额度的分配政策倾斜的依据。

3、学生应于学工系统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后,登录申请奖学金,其中单项奖学金需上传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照片,经辅导员审核后报院系批准。

五、评定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起止时间均由系统管理员设定(3月8日24:00综合素质测评截止,3月23日24:00奖学金评选截止),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关功能,请各院系务必控制好时间节点,保证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及时有效完成。

2、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定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让广大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评奖过程。院系应严格把关,增强评定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