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及2013/2014学年校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6

各院系应于9月26日24:00前在学生工作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10月10日24:00前完成学生奖学金的初评,10月22日24:00前完成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初评。初评结果应进行院系内部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评选要求: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评优工作,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要以本次评定工作为契机,对学生进行校风、学风教育,树立学生的竞争意识、成才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竞争氛围。

2、严格把关,增强评定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公平竞争、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认真执行学生手册(2013版)相关文件规定和工作程序,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出具体的评定方案,做好此次评奖的基础性工作。要在学生自我小结、评议小组评议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本次评定工作。各院系应将学生评议小组名单(word文本形式)加盖院系公章,于10月22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1、单项奖学金的特殊贡献奖由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工程学院特殊贡献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院系初审后学工处统一评选。特殊贡献奖学金推荐人选不列入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学生奖学金评定汇总表和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报表。

2、各院系应合理安排,掌控时间节点,保证评定工作有序进行,相关材料及时提交。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