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业培训方案》(闽工院[2014]学12号)和《关于举办福建工程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业培训班的通知》(闽工院[2014]学13号)的文件精神,对完成培训任务,取得结业资格的学生,可申请1.5个选修学分的奖励。根据结业学生的申请情况,现将给予学分奖励的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若有疑问,请于1月9日前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反映,联系人:郑老师,联系方式:0591-22863316、18960859482。
福建工程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