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从2013级起,所有贷款学生续贷办理方法及所需材料有所变更,具体通知如下:一、实行一年一签制度,在材料准备上除大一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其他年级需提供成绩单外,其他所需材料不变。(注:2013级学生成绩不及格2门以上(含2门)的学生不能办理助学贷款)二、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2、面谈记录(附件2),3、贷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4、两个见证辅导员的身份证件及工作证复印件,5、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建设银行)(附件3),6、督促还款承诺书(附件4),7、贷款学生父母亲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8、13/14学年个人成绩单(需院系教务部门签章),9、学生建行储蓄卡复印件,10、借款合同(此份材料银行提供),11、中国建设银行支付凭证(此份材料银行提供)。其中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份材料的准备:① 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附件1):需盖手印的,手印应盖于签名之上;需盖公章的地方,严格按照表格提示加盖相关公章,“当地教育局或民政局意见”栏应为县(区)级教育局或民政部门盖章。② 督促还款承诺书(附件4):借款学生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父母(或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由借款学生的监护人承诺并签字。其他情况仅需借款学生父母信息并签字。③ 借款学生家长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家长无身份证,则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要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亲单页的复印件。四、各院系应根据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模板(附件5)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并对学生准备的材料做好正确性、完善性检查,与模板不一致的材料应及时整改。申请学生务必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备好全部申请材料。各院系应通知并详细指导学生做好2013年国贷续贷材料准备工作,确保准备材料的完整、正确。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康老师、郑老师,咨询电话: 22863312。 附件: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面谈记录3、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建设银行) 4、督促还款承诺书 5、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模板(附件请于学生工作群共享中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