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级关于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财政拨款的安排,目前财政拨款资金已到账。为确保2015年春季学生国家助学金的顺利发放,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有关助学金的相关规定,国家助学金为每学年一评,原则上获得201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继续享受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个别人选确需调整的,各院系应认真审核把关,并予以公示(公示三天),注意各档次受助人数及金额不得更改、变动。
2、各院系下载2014-2015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附件)后,进行认真核对,有调整的应用红色字体表示,题头更改为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核对表,核对无误后打印交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使用黑色水笔),并加盖院系公章。
3、提交材料及规范:
① 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工作总结报告,需明确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所有调整学生的原因;
② 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调整学生公示材料,需加盖院系公章原件;
③ 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签字表,需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其中工作总结报告和发放签字表的电子文档还需发邮件至学生资助中心(zizhu@fjut.edu.cn),名称为“ (院系名称)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材料”。
4、请各院系务必按以上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春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工作,于3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免影响整体发放进度。按财务有关要求,软件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海峡工学院需单独请款发放。
5、各院系应以本次助学金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有关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同时引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杜绝将助学金用于请客、购买高端消费产品等不合助学金设立宗旨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追回已发放的资金。
附件:2014-2015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表(附件请于学生工作群共享中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