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法学院于旗山北校区大教东四举办关于法院庭审的讲座,李文康老师担任本次的主讲人,15级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李老师以法院审理案件的各种程序性问题入手,就包括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和审判实务提出了建议和指导性意见。讲座中,李老师首先从当前的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讲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细致全面地分析民、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特别就如何确定并列案由、追加诉讼当事人及确定司法实务等问题提出了处理原则和方法。李老师的讲解方式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赢得了阵阵掌声。在当事人陈述与自认规则、单位证明材料的证据属性以及鉴定意见的采信等问题上,李老师提出了自己独到而深刻的见解,颇具启发意义。李老师在讲座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则与个案相结合,展示了李老师对民、刑事程序法的理解与运用。最后,李老师向同学们提出了庭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程序性问题,并希望以后从事法官工作的同学应该着重注意。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反响热烈,不仅更好地提高法学学子的实践能力,加深了同学们对诉讼中审判实务的直观认识,还激发了同学对于实务学习的浓厚兴趣,更是丰富了教学活动,拓展法学院与实务部门的交流与互动。
(文:翁淑燕 编:马雯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