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金财政拨款的有关政策,为确保2015-2016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顺利发放到位,现将有关核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认真核对本院系受助学生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交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
二、各学院应于3月30日(星期三)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助学金发放签字表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根据财务要求,软件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海峡工学院应足额配套国家助学金后,单独请款发放。
附件:2015-2016学年春季助学金发放签字表
(附件请于学工处工作群共享中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