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积极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讲座

发布时间:2014-11-25

11月24日晚,法学院于旗山北校区大教东三顺利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凤民主持,广大法学学子积极参与讲座。
        讲座伊始,王凤民老师简要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流程和会议中心。王凤民老师指出,在10月21日,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北京召开,由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依法治国”展开了讨论。随后,王风民老师就“依法治国”与同学们进行热烈的讨论,他提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之大法,是法律的基础,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更加应该加强法治意识,学法,普法,将法律精神带到日常生活中。在王凤民老师的邀请下,学生代表积极上台发言,发表自己对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看法。同学提出,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诸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等平常在教材上出现的法学理念变成了公报主题,这大大增强了法律人的信心,解除了法律人所学是否能所用的困惑,为全社会营造了“按规矩办事”的有序氛围。最后,王风民老师对同学们的理解表示赞赏,并希望同学们能积极关注时事热点,培养自己的理性思维。
        本次讲座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提高了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同学们理性的分析问题。同时,本次活动对法学学子深入了解党的政策和方针,熟悉国情、社情和省情,推动法学学子更加全面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文:张丽娜  编: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