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5

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6〕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预申请工作

(一)对象范围

1.生源地为福建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之前未申请过任何形式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3.有意愿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

(二)申请方式

4月30日之前,需要申请的学生请直接登陆“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平台(http://xszz.fjedu.gov.cn)”,参照“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申请使用手册”(附件1),完成预申请工作。

二、继续开展志愿者招募活动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生源地贷款青年志愿者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闽教助〔2015〕12号)精神,为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发挥我校志愿者的良好风貌,经研究,决定在自愿前提下,利用暑期时间,选派优秀学生回生源地协助地方教育部门开展生源地贷款志愿服务工作。

(一)招募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工作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3.身体健康,能够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间连续服务;

4.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优先;

5.由于志愿者服务期间需自行解决食宿问题,原则上家住城区且就近于当地县市资助中心的同学;

6.工作时间为8月1日-8月31日。

(二)服务内容

1.咨询服务: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政策,接待贫困学生及家长的咨询,指导学生做好贷款申请的注册及相关材料的准备,解释贷款程序及还款计划等工作。

2.材料审核:协助做好审查、核对、验证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

3.资料打印:协助做好诚信承诺书、诚信推荐人、贷款合同的打印,贷款系统数据的维护。

4.根据需要,由市县资助中心安排到有关金融机构服务。

5.根据需要,由市县资助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募程序

1.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担任省内生源地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请于4月 30日前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xszz.fjedu.gov.cn,在右下角的“生源地贷款志愿者征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下载填写志愿者《2016年福建省生源地贷款服务征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经学院推荐,加盖学院公章后,5月10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考查,择优选择部分同学参加活动。届时各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还将按照自愿便利、双向择优的原则进行协商、调配。

(四)工作条件与考核

1.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志愿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初步筛选、审核,最终录用名单将于7月中旬左右由各县市资助管理中心确定,同学可通过“生源地贷款志愿者征募报名系统”查询录用结果。

2.各县市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志愿者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负责志愿者在工作期间的安全。

3.活动结束后,根据服务单位对志愿者服务工作时数、工作纪律进行评价,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学校也将按照勤工助学岗位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省资助管理中心也将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表彰。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3312。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申请使用手册
2. 2016年福建省生源地贷款服务征募报名表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