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5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省属高校

现将201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2014年度设立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163项,分为重点委托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辅导员骨干研究和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专项4类,该专项课题研究时限均为1-2年。

(一)A类重点委托课题3项、每项资助2万元。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60项,其中:A类课题40项、每项资助0.3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1:1比例配套予以资助,B类课题20项、研究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三)高校辅导员骨干研究专项60项,其中:A类课题40项、每项资助0.3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1:1比例配套予以经费资助;B类课题20项、课题研究由项目承担单位经费自筹。

(四)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专项40项,其中:A类课题20项、每项资助0.3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1:1比例配套予以经费资助;B类课题20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的项目申报人为我省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辅导员骨干研究专项的项目申报人为我省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并具备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B类课题的项目申报人可为初级职称;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专项的项目申报人为我省高校从事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一线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已开通“易班”的高校原则上应为本校从事易班工作的一线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项目申报人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三)每位项目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课题申报项目名称必须符合《福建省高校201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和所列内容的范围。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或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近三年已主持过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骨干研究专项)。

各高校要对申报人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核实,我厅将不予立项。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二)各单位实行等额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省属高校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市属高校的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三)我厅经审核、公示无异后,即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予以立项。

(四)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审查合格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请书》(附件3)1份。

2、《2014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报简况表》(附件4)1份。

3、请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和省属高校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书》和《申报简况表》各一式1份)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并将《申报简况表》电子版发送至信箱jytkjc@fjedu.gov.cn。《申请书》和《申报简况表》电子版请到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项目管理的有关事项请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执行。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政处,谢秋运,0591-87091278

省教育厅科技处,陆淅,0591-87091406
闽教科(2014)57号.附件1(课题指南).doc

闽教科(2014)57号.附件4.doc

闽教科(2014)57号附件2.xls

闽教科(2014)57号附件3.doc

福建省教育厅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