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开展的“优秀大学生群体先进事迹巡讲活动”已逾八届。该项活动为展示我校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推进正能量的汇聚和传播,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为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筑梦工院——2015年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活动,现将有关报告团成员遴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和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自觉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同学们的推崇和好评;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现场感染力和表现力。
二、推荐条件
具备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推荐资格: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或各类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
3、在各类运动竞技比赛中勇于拼搏、成绩优异,为校争光;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好,多次获校级以上表彰;
5、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做出突出成绩;
6、不畏困难,自立自强,感恩回报,表现突出;
7、在学校开展的“三个文明”创建活动中率先垂范表现突出者;
8、在社会工作中有创新活动、做出特别突出成绩者;
9、在自主创业活动中有突出事迹者;
1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相关要求
1、本届巡讲报告团成员遴选工作采取学院推荐与自主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学院推荐要求各学院推荐1-2名优秀学生,推荐对象以大三、大四学生为主。同时广大学生也可通过易班网络报名的方式自主参与巡讲报告团成员的遴选。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精心组织动员,做好优秀大学生的遴选、推荐。
2、推荐材料含《福建工程学院“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报告团”成员推荐表》、2000字的个人典型事迹(第三人称)和个人生活照3张,以电子版形式于10月16日前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c@fjut.edu.cn)。
3、学工部将于10月份统一组织筛选,确定入选的优秀学生名单,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于11月开始全面开展巡讲活动。
4、对于入选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的学生,学工部将统一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活动联系人,张师辉:22863313。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