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学院

持续深入开展“三个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校学生文明素养,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现将有关加强学风建设的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文明行为督导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督导、规范学生行为,决定自10月12日起(星期一),在南北校区全面开展校园文明督导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1、各学院辅导员根据《文明督导值班安排表》(附件1),当天值班的辅导员负责带领校自律会学生干部、学院自律会学生干部分别在上午8:00—8:30,下午13:50—14:10在校区教学楼前主干道入口处,重点对学生带食品进教室、穿拖鞋进教室、上课迟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劝导,其他当天不值班的辅导员应加强本学院学生的教育引导、通过在宿舍区域督导、进教室抽查等形式予以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氛围。

    2、值班人员督导时须佩戴校徽和学风督导工作牌,并由指定一名督导联络员填写 《文明督导反馈表》(附件2)于值班16:00前发送至学工处邮箱。学工处将以此为依据,形成《学风督导简报》,发送给各学院。

二、持续开展“文明课堂”督导工作

    为持续深入开展“三个文明”创建活动,决定本学期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课堂”督导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督导时限:

    2015年10月8日(第五周)——2016年1月9日(第十八周)

    2、督导范围

    南、北校区公共教室(有安装监控摄像头的所有教室)

    3、督导方式

由现代教育中心每天上午、下午定时抽取当天在公共教室上课的30间教室(所选取的教室要尽可能覆盖各个学院、专业),通过视频监控如实记录课堂情况,形成报表于当天16:00前反馈学工处,学工处根据现教中心的报表数据及时处理,形成当日《“文明课堂”督导简报》,发送给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请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做好宣传动员,激发广大学生参与学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工作落实,取得实效。学工处将对各学院文明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学风督导的落实以及《“文明课堂”督导简报》反馈的内容情况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班级学风建设(优良学风班申报、免监考班级申报、苍霞好班级创建)以及学生违纪处分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1.文明督导值班安排表

      2.课前文明督导反馈表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