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9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深化落实,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择优推荐优秀论文参加“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我专委会组织开展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省高校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为全国理事单位,直接向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申报。

二、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相关,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各高校推荐论文不超过3篇;其中,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论文数量不超过各单位推荐论文数的1/3。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三、评选程序
    1. 将参评论文纸质版一式5份、《2015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纸质版1份(需填写单位审核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不用填,并盖章)、《2015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纸质版1份,需盖章,于2015年12月5日前(用顺丰快递或EMS),统一寄送至福建师大旗山校区人文楼505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陈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8289,邮编350108.

请将论文电子版、《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电子版、《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电子版于2015年12月5日前,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290231017@qq.com

专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择优向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推荐,参加“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2.论文评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福建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
    四、相关说明
    1.报送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附件:

    1.《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



                            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